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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,有至少百分之四十三的家庭有養寵物。

這數據我是看空中英語教室的。

在台灣我倒是不知道,但是養狗似乎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。

我也想養寵物。

上課很累回到家的時候可以抓著貓狗玩,即時他們汪汪叫或喵喵叫也沒關係。

不要咬我也不要在我床上撒尿,不要把我東西弄滿地,我房間已經夠亂了。

大哥說他想要養狗,我說你別了吧。

因為我們不是自己住,爸媽和爺爺都怕吵,光是之前的兔子櫻桃就讓我媽抓狂,何況是貓狗。

我說:「養蛇吧!」

但是我不敢餵蛇吃乳鼠,什麼樣的老鼠我都怕,更何況是剛出生都沒長毛的。

不然,養蠍子?

之前有想要去買,可是寵物店的人跟我說目前沒有,會再打給我。

過了四年怎麼還沒打來,我又不會虐待蠍子,我會帶他去覓食的好嗎?

養寵物的想法可能只是打發時間,可是現在時間根本都不夠用了,很難給寵物有足夠的照顧。

有寵物的話,不論有什麼不順心的事情都可以講給他聽,而且他也不會大嘴巴去講給其他人聽。

有寵物的話,我想我的生活會更有意義一些。

但是我沒有把握可以好好照顧寵物,所以我寧可不養,就這樣吧。

養寵物也是一種責任,不是說他老了、不可愛了就可以丟路邊,既然要養就要養到他變老變醜還要很愛他。

加上家人反對,就算養了寵物也是會慘遭丟棄的命運。

所以目前我都去玩別人的寵物,但是很少有機會,好想玩玩大家的阿喵們,小毛的kimi好可愛,以後一個人住的話我也想養可愛的阿喵,而且我要叫他泡芙,感覺很好吃,就算是黑貓我也要叫他泡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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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urelie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